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50302 专业名称:广播电视学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本领过硬的、能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应具备高度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正确的民族观且熟知我国广播电视、宣传政策法规和民族理论政策,系统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理论和采、写、摄、编、评、播等业务技能,谙熟传媒规律、媒介技术、传播艺术和计算机综合应用,适应媒体融合和新媒体发展趋势,具备全面的人文素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媒体全程工作、政府及企、事业宣传、管理及公共关系工作,兼具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规格
1.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年:四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2.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掌握:
(1)广播电视学相关理论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拥有比较广博和扎实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基本知识。
(2)党和国家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3)广播电视及其新媒体、融媒体业界发展现状与变化趋势,了解外国行业和专业发展动态。
(4)计算机和现代新媒体技术基础知识以及相关应用。
(5)1门外语,在外语的听、说、读、写、译方面达到较高的实际应用水平。
(6)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调查研究能力。
(7)媒介经营管理的相关原理和知识,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媒介调查、媒体策划与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8)创新创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具备创新思维与一定的创业素质与能力。
3.能力要求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广播电视学专业学生应基本具备:
(1)与广播电视学工作相适应的理论学习能力,并掌握持续学习的方法。
(2)与广播电视学实践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业务动手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3)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4)计算机和现代新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
(5)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初步的社会科学调查与研究能力。
四、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发展与具体开设课程之间的关系
核心知识、能力名称 |
主要支撑课程或环节 |
所在模块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贵州省情、形势与政策 |
必修课 |
理论学习 |
新闻学原理、传播学原理、广播电视学概论、新媒体概论、中外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技术基础 |
必修课 |
表达培养 |
视听语言、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基础写作、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 |
必修课 集中实践教学 |
采编能力 |
电视画面编辑、摄影基础、摄像基础、广播电视节目包装、专题深度报道、广播节目策划与制作 |
必修课 |
制作技术 |
非线性编辑、影视特效、新闻图片创作 |
必修课 |
五、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核心课程:广播电视学概论、广播电视新媒体概论、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评论、融合新闻学、电视节(栏)目创意。
2.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纪录片创作、专题深度报道、非线性编辑、电视摄像、写作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撰写等。